法治报道
家族腐败必须严惩不贷:莫让亲情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
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中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官方通报直指其大搞家族腐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搞权色交易、长期搞迷信活动,离任之后还插手原任职地区事务,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和家族攫取利益的工具,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 。这一案例再次敲响警钟:家族式腐败侵蚀公权根基,触碰纪法红线,必须坚持零容忍,严惩不贷。
所谓家族腐败,就是公权力与亲情深度勾连,形成“一人掌权、全家得利”的利益共同体。领导干部身居关键岗位,手中掌握项目审批、人事调动等权力,亲属、家人隐身幕后,充当利益输送的接收器。有的为亲属承揽项目大开绿灯,有的默许家人打着自己的旗号四处牟利,有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本人及亲属安排高档宴请,把公权力当成造福自家的“私人家产” 。亲情不再是家庭温情的纽带,反而蜕变为权钱交易的遮羞布。
翻看近年查处的大量案件不难发现,很多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都伴随着家风的全面溃败。一些领导干部混淆公与私的边界,错把权力当成照顾家人的资本,误以为利用职权给亲属谋好处是“顾家”“重亲情”。在这种扭曲的亲情观之下,底线一点点失守,从收受小恩小惠,到大肆敛财,最终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结局往往是“一人落马,全家涉案”,事业断送、家庭破碎,上演“全家腐、全家覆”的悲剧 。
家族腐败的危害,远不止一个家庭的毁灭。它通过亲情编织利益网络,把公共资源向小圈子倾斜,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它消解权力的公共属性,滋生特权思想,严重损害群众对公职队伍的信任,污染一方政治生态。更为值得警惕的是,家族腐败往往具有隐蔽性,亲属充当“白手套”,幕后操作、曲线敛财,增加发现和查处的难度,如果不重拳整治,腐败就会借助家庭关系不断蔓延扩散。
对家族腐败严惩不贷,既要“拔萝卜带泥”,也要系统施治。查办案件不能只追究官员本人,对参与谋私、共同敛财的亲属,同样依规依法追责,斩断“权力—亲属—利益”的输送链条,破除“一人当官,全家享福”的错误幻想。同时不能止于事后查处,更要筑牢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强化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盯紧领导干部身边人、家里人,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
家风是作风的底色。领导干部的家风,从来不是个人家事、家庭私事,而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 。修身齐家是从政的必修课。身为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守住自身廉洁关口,也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划清亲情与权力的界限,分清关爱与纵容的区别。真正的亲情,不是利用权力为家人铺路捞钱,而是言传身教,引导家人清白做人、本分做事。迷信求不来平安,特权换不来长久,妄图依靠公权力让家族暴富,终究只是黄粱一梦,等待的只会是纪法的制裁。
反腐没有例外,亲情不能越界。对家族式腐败坚持严查重处,既是捍卫纪法威严,也是守护公平正义。唯有持续拧紧制度的螺丝,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让公权力回归为公为民的本源,才能铲除家族腐败滋生的土壤,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