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889万拍综艺收回8600元:比"收益刺眼"更刺眼的是决策是如何走过的
2026年7月15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典型问题。其中《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的案例被一句话送上热搜:2020年6月,报社未经集体决策拍摄健康综艺节目,涉及资金889.07万元,累计收益仅8600元。
889.07万与8600元,收益率大约只有0.097%。这意味着每花出1万元,收回来不到10块钱。如果只把这个数字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那就辜负了中央通报的本意——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综艺为什么只赚这么点",而是"近900万元国有资金,是怎么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花出去的"。
一、数字反差的背后,是两次"未经"的程序失守
把通报原文拆开看,问题远不止"拍综艺赔了钱"这么简单。
同一份通报里还提到:2020年2月,报社在既有信息系统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未经充分论证和集体决策,投资1463.2万元建设新一代"智媒体"系统,新系统因区块链存证模块严重脱离实际、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目前已停用。
半年之内,两次"未经集体决策",一笔1463.2万、一笔889.07万,加上2018年至2022年间一系列违规操作,累计造成经济损失7400余万元。
请注意通报的定性:"急功近利、盲目决策"。这八个字不是形容词,而是对国有资产损失因果链的认定——因为急功近利,所以盲目;因为盲目,所以决策失守;因为决策失守,所以千万国资打了水漂。
综艺项目本身的收益模型、市场论证、目标受众,通报未披露细节。但"未经集体决策"这六个字已经说明一切:重大项目该走的论证程序没走,该履行的集体决策没履,该有的风控节点全被跳过。这不是市场风险导致的亏损,而是程序失守必然导出的结果。
二、"罚款式通报"不够,必须进入实质追责
中央通报本身是重要的纪律震慑,但通报不等于追责闭环。对这样一起造成7400余万元国有资产经济损失的典型案件,社会有理由追问:谁签的字?谁上的项目?谁 bypass 了集体决策?"领导班子脱离实际违规铺摊子上项目",这个"领导班子"具体到人,该如何担责?
制度依据其实非常明确。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指出: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经营投资中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时,应当追究责任,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范围、情形、方式和处置程序。国资委体系内的国企如此,其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媒体机构同样适用"违规经营投资必追责"的逻辑。
更广泛地说,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法规早已明确:未履行决策评估程序就进行立项批复、开工建设、安排预算、拨付资金,或者因决策失误导致项目停建、缓建、烂尾、遗留且造成损失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置。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889.07万元并非小数目,它属于国有资产。把国资当"试错成本"、把通报当"过关令牌",是对国资监管纪律的二次伤害。
三、同类案例已经给出答案:盲目决策要坐牢
有人可能觉得,不就是"赔了钱"嘛,批评一下、整改一下就行了?看看另一个被中央通报的案例就知道,事情远没有这么轻松。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原书记邓晓强,为借文旅项目谋取私利,将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意志之上,不顾当地缺乏产业基础的实际,挪用财政资金6500万元推进瑶汉养寿城项目,最终部分项目烂尾,11栋建筑6栋闲置。2022年6月邓晓强被查,2024年10月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
回到《中国中医药报》社案,目前公开信息未披露具体追责名单与完整内控整改细则。但中央通报已经定性"急功近利、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这就为后续的纪律审查、责任追究打开了通道。接下来公众期待看到的,不是又一份"深刻检讨",而是:
- 决策链条还原:889.07万元综艺项目,谁提议、谁审批、谁签字、谁 bypass 了党委会/董事会集体决策?
- 损失认定与追偿:7400余万元经济损失中,哪些属于可追偿范围?相关责任人是否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纪律与法律责任: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利益输送、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要及时移交。
- "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的区分问责:通报点明"领导班子脱离实际",那么班子内部谁主导、谁附和、谁反对未果,必须分清责任梯度。
四、堵住漏洞:让"下一个889万"花不出去
个案追责之外,更重要的是堵住制度漏洞,让类似的盲目决策在程序上就走不下去。
第一,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真正立起来。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必须经党委会、董事会集体决策,会议记录、表决意见、异议声音全部留痕。通报里两次"未经集体决策",说明这家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集体决策不是为了走过场,而是为了让任何一个"一把手"都无法单独把国资推下悬崖。
第二,建立国资项目的事前论证与事后审计闭环。一个涉及889.07万元的文化项目,市场预期是什么?收益模型怎么算?回收周期多长?风险预案在哪里?国企投资应当聚焦主业发展,严格按程序开展评估论证,与财务承受能力相匹配。综艺节目不是报社的主业,跨界投入近900万却无充分论证,本身就违背了国资投资的基本原则。
第三,强化投后评估与终身问责。项目上线不是结束,而是监督的开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当聚焦主业发展,突出质量效益,严格按程序开展评估论证。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谁决策、谁负责"的终身问责机制,让每一笔国资的签字人都清楚:今天的笔,明天要还。
第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其使用情况理应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除了纪检监察内部监督之外,审计结果、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
五、结语:8600元买来的教训不该只是一声叹息
889.07万元换回8600元,看似是一个荒诞的算术题,实则是一面镜子——照出部分国企"一把手"独断专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空转、国资监管流于形式的真问题。
中央通报的意义,不在于让一家报社"社死",而在于向所有国有单位发出明确信号:国资不是自家钱柜,决策不是个人意志,损失不能一通了之。
我们期待的,不是又一个"深刻吸取教训"的整改报告,而是具体的追责名单、明确的损失追偿方案、可核查的制度补漏措施。只有这样,8600元买来的这堂公开课,才算没有白上。
对《中国中医药报》社案而言,通报只是开始。7400余万元的损失背后,必须有对应的责任认定与问责结果。这既是对国有资产的交代,也是对"急功近利、盲目决策"这种形式主义顽疾最有力的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