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86岁村民诉肥东县政府土地确权案开庭 当事人申请移送公职人员渎职线索至监察机关
本网讯 2026年5月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广受社会关注的土地确权行政诉讼案件。安徽省肥东县长临河镇茶山村86岁村民刘正千,因不服肥东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行政行为,依法将肥东县人民政府、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茶山社区村委会一并诉至法院。庭审结束后,刘正千于5月20日正式向合肥中院提交《移送监察机关申请书》,申请法院将案件审理中查实的疑似伪造签名、虚假填报、漏登土地、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依法追责相关涉案工作人员。
争议核心:合法承包地莫名“缩水”,新旧确权面积相差2.21亩
本案矛盾根源,在于两轮土地确权登记结果严重相悖,直接侵害村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
1999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为刘正千核发第13507109号《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登记其合法承包土地面积共计11亩,包含本人小地、本人湾田头侧、本人二侧田三块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权属清晰、手续合法有效。
但在2016年肥东县全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刘正千最终取得的农地承包权【2016】第224558号权属证书,仅登记承包土地8.79亩,1999年确权在册的三块核心地块被全部漏登,土地面积无故缩减2.21亩。
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此次肥东方面的确权整改行为涉嫌严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完成承包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调整、发包土地。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加盖公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续合法有效。
刘正千所持1999年合肥市政府核发的权属证书,程序合规、效力法定,理应持续受到法律保护。肥东县、长临河镇两级政府擅自重新确权、删减合法承包土地面积的行政行为,属于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严重违背土地承包确权“稳定原有权属、依法依规登记”的核心原则。
庭审曝光关键疑点:材料涉嫌代签造假、信息虚假填报
本次庭审核查揭开了此次土地确权乱象的核心违规问题,多项登记材料存在明显瑕疵与造假嫌疑。
庭审核查确认,案件第三人提交的核心资料《承包地块调查表》中,“刘正千”的签字并非其本人签署,系他人未经当事人授权、擅自代签伪造,全程无当事人知情、确认记录,确权基础材料真实性严重缺失。
除此之外,肥东县政府庭后向法院提交的《承包方调查表》(发包方编码34012210422006、承包方编码0016)存在公然虚假填报问题。表格中“有无经营权证”一栏被勾选为“无”,与刘正千1999年即持有合法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客观事实完全相悖,属于刻意篡改权属信息、弄虚作假。
多级履职失守:镇村县三级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
结合庭审事实及全部案卷材料,刘正千在申请书中明确指控,从村级填报、镇级初审、县级审核到最终层级验收,全流程存在履职不严、失职渎职问题,层层失守导致违法确权结果落地。
村级层面:茶山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未依法核查村民原有合法权属凭证,刻意遗漏刘正千名下三块法定承包地块,不予登记确权;同时违规伪造村民签名,以当事人名义签署确权存档材料,涉嫌伪造书证、侵犯公民姓名权,是本次确权错误的直接始作俑者。
镇级层面:长临河镇人民政府初审履职流于形式,未对村级上报的确权材料、地块信息、签名真实性进行复核审查,对材料造假、土地漏登等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未尽属地审核监管职责。
县级层面:肥东县人民政府作为确权颁证主管单位,在权属审核、证书核发关键环节,未核验历史合法权属档案,未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致使虚假、违规材料成为确权依据,直接促成错误确权结果。
验收层面:肥东县政府组建的专项验收小组未履行实质性验收职责,未排查出全流程的填报造假、地块漏登问题,验收工作形同虚设,为违法确权行为背书放行。
法律依据充分:司法机关发现公职人员违纪线索,依法应当移送监察机关
针对线索移送诉求,当事人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提交申请,诉求合法合规、于法有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七条及《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存在职务违法、违纪、渎职问题线索的,必须依法将相关案卷材料、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案中,多级工作人员在土地确权公务履职中,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符合职务违法核查范畴,依法应当移送审查。
行业乱象佐证:土地确权伪造签名、虚假填报并非个例
梳理全国公开司法与纪检案例可知,农村土地确权、林权登记、征地核查工作中,伪造村民签名、虚假填报信息、擅自变更权属面积的违规乱象屡有发生。
云南武定县曾查处村民小组长串通他人伪造村民签名、私自篡改林权证信息、侵占村民林权的违纪违法案件;江苏兴化市也曾曝光征地核查材料中出现已故村民“被签名”的荒唐违规现象。针对此类基层确权造假、权力滥用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多次发文警示,明确指出此类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基层政务公信力,必须从严整治、严肃追责。
案件最新进展:移送申请待法院裁定,当事人盼纠错追责
截至目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次监察线索移送申请作出正式答复与处置决定。
刘正千通过申请书郑重请求:法院依法将本案中查实的伪造签名、虚假填报、漏登土地等事实,以及镇村县三级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全部问题线索、证据材料,移送肥东县监察委员会立案审查调查;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撤销违法的确权登记结果,纠正错误行政行为,为其补登遗漏的合法承包地块,维护老年人合法土地权益。
本网将持续跟进本案司法审理、线索移送、追责整改全过程,持续追踪后续进展,及时发布最新报道。
作者简介
李新德,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国内网络反腐标志性人物。2004年独家发布《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下跪丑行录》,推动基层政务监督与舆论反腐发展。
深耕司法监督、依法行政、基层治理领域多年,深度调研、刊发多篇重磅监督稿件,代表作包括《众法官联手操作最高法院内部函 :济宁生效判决难执行》《我的回忆:那场与江西高院副院长的较量》(已被双规),推出监督视频《曝光三位法院院长,全部拿下》(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阜蒙县法院院长马利民、乌海市渤海湾法院院长申向东)。始终致力于监督司法公正、推动政务透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