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龙港青华学校土地违法案:别让基层执法护短,击穿法治公信力
审视浙江龙港青华学校土地违法风波,舆论的焦点早已超越“单一土地违规”的表层事件。公众真正的追问、社会真正的担忧,直指基层治理的核心弊病:当违法线索确凿、层级督办落地,地方执法能否挣脱人情桎梏、杜绝护短偏袒、摒弃压案拖延、杜绝选择性执法?这道拷问,正是青华学校一案牵动全网民心、引发持续热议的根本所在。
一、高层层层督办,绝非普通民间纠纷
青华学校土地违法争议之所以持续发酵、热度不减,核心原因在于,该案集齐了基层土地治理的所有痛点:违规占地、出让金缺失、历史遗留乱象、执法尺度失衡、群众信访失灵,每一个问题都直击基层治理短板。
不同于普通民间邻里纠纷、权属争议,本案经过了国家级、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层层流转督办。举报人早已将问题线索上报自然资源部,经部委核查受理后,转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办理,再由省厅交办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
这一完整的层级督办链条,足以印证:该案绝非小事,其违法线索已纳入国家层级的监管视野,是需要从严核查、闭环处置的重点问题,绝非地方可以随意敷衍、模糊化解的普通个案。
据官方公开信息显示,青华学校总占地面积达30972平方米,折合46.5亩,其中部分地块早已被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用地,相关部门也曾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开答复及专项处理意见。有顶层督办加持、有官方定性在前,此案的核查与整改,本就没有敷衍变通的空间。
二、违法占地只是表象,出让金缺失是核心硬伤
基层土地违法案件的定性,从不以“实际占用土地”为唯一依据,审批手续、出让金缴纳、土地用途、耕地损毁情况,是界定违法性质、判定违规轻重的四大法定核心标准。
纵观本案,地方执法早已完成表层处置: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曾针对学校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明确责令退还违规占用土地。但纸面处罚落地数年,整改执行、违规纠错、责任追究全程缺位,沦为典型的“纸上执法”。
更值得深挖的核心漏洞,是土地出让金的程序硬缺失。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刚性规定:任何单位通过出让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有偿使用费,方可合法使用土地;未按合同履约缴纳出让金的,土地出让合同可依法解除,同时可追责追偿。
换言之,即便涉案土地看似存在部分审批手续、具备形式合规外衣,只要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缺失、法定缴费程序缺位,其用地合法性就彻底不成立。这也是本案最核心、最无法回避的争议:缺失法定核心缴费凭证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合规办学用地”的根基,根本无从谈起。
三、民众深恶痛绝:罚完即了结、拖延即抹平
群众紧盯此案、绝不妥协的背后,是对基层土地执法“形式主义整改”的极致反感。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处置土地违法乱象,固化了一套消极套路:以罚款代替整改、以结案代替追责、以历史遗留模糊责任、以拖延淡化舆情。
青华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95年,数十年间,土地征用、协议签订、审批报批、出让缴费、产权登记全链条存在漏洞,时间跨度长、涉及环节多、关联主体杂。复杂的历史背景,本应是从严溯源、补齐治理短板的契机,却极易成为个别地方“和稀泥”的借口。
公众的质疑从未多余:是否有人假借“历史原因”规避追责?是否有人通过“补办手续”洗白违规行为?是否有人以“地方教育发展”为幌子,突破法治底线、纵容土地违法?
事实上,龙港市早已建立完备的违建、土地违规处置制度体系。当地出台的《龙港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清晰划定权责:市政府统筹全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处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监督、联动核查。
制度设计环环相扣、权责清晰,但完备的制度终究抵不过缺位的执行。白纸黑字的规章,一旦遭遇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法,最终只会沦为摆设,让法治权威大打折扣。
四、触碰刑事红线,“不予移送”必须给出硬核答案
本案最考验地方法治底气、最刺痛公众神经的,是疑似触碰刑事红线却止步于行政处罚的反常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有明确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占用普通耕地10亩以上,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损毁,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对照公开信息,青华学校涉案违法占地面积,已接近甚至远超法定刑事立案门槛,完全符合刑事追责的适用条件。
由此衍生的核心疑问,无法回避、不容模糊:若查实违法占地事实确凿、达到刑事标准,为何始终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若相关部门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具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句笼统的“正在调查”,无法回应公众质疑,更无法掩盖执法留白、追责缺位的问题。面对清晰的法律条文、明确的违法事实,唯有逐条举证、依法释理,才能堵住舆论质疑的缺口。
五、拖延即是包庇,模糊即是纵容
时至今日,青华学校土地违法案早已跳出单一的个案范畴,成为检视龙港乃至温州基层治理、执法公正的典型样本。
举报人所质疑的压案不查、以罚代刑、选择性执法、利益关联等问题,虽尚未经官方最终查实,但绝非空穴来风。反复举报、长期争议、处置停滞的现状,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
基层治理最伤民心的,从来不是单一的违法行为,而是“举报—转办—答复—再举报”的无效闭环。上级督办的线索,下级层层流转、原地打转,最终以模板化答复草草了结,问题悬而未决、责任悬而不追、乱象悬而未改。
这种内部消化式的处置模式,会不断消解群众对执法部门的信任,一点点透支地方政府公信力,让公众质疑:基层执法的底线,究竟是法律规章,还是人情利益?
六、破除自查悖论,跳出圈层闭环核查
想要平息舆论争议、回应民众关切、还原法治公正,此案绝不能陷入“属地自查、自我纠错”的闭环怪圈,必须打破圈层壁垒,构建全链条、无死角、可溯源的证据链与问责链。
其一,溯源查土地。全面核查涉案土地数十年完整档案,从原始征地协议、层级审批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到出让金缴纳凭证、不动产登记资料,逐项核验、逐件溯源,查清用地合法性全貌。
其二,精准查违法。实地核验涉案土地范围、占地面积、土地属性,精准判定是否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核查土地种植条件是否遭到永久性损毁,固定全部违法事实。
其三,全程查执法。复盘数年执法处置全过程,严格核查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应退未退、应罚未罚、应追未追、应移送未移送的执法缺位、履职失责问题。
根据职能划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备统筹督导、核查辖区重大复杂案件的法定职责。面对这起舆情高涨、争议巨大、疑似存在地方干预的疑难案件,上级部门必须主动履职、提级督导,杜绝简单转办、属地兜底,彻底破除“自己查自己”的信任危机。
七、多部门联动闭环,杜绝单一履职流于形式
铁案必靠严责,公正必靠闭环。查清此案、压实责任,绝非单一部门可以完成,必须推动四大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无漏洞的问责监督体系。
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查清事实,全面梳理土地审批、规划用途、出让登记、权属变更等全部基础信息,厘清用地合规性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整改落地,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违规拆除、土地退还、乱象整治,杜绝纸面整改、虚假落实;
公安、检察机关独立司法定性,精准研判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职务渎职、利益输送、公文违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独立立案审查;
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追责问责,深挖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包庇、利益关联等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多维度、跨领域的联动核查,既能补齐单一执法的短板,更能彻底打破地方保护壁垒,让每一处违法、每一次失职、每一份纵容都无处遁形。
八、用好国家督办利器,破除地方治理顽疾
针对此类重大、复杂、久拖不决的土地违法案件,国家早已搭建成熟的监督督办体系,手握破解基层执法顽疾的制度利器。
一方面,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机制精准对标本案乱象,针对大面积违规占地、耕地损毁严重、地方压案不查、久拖不决、隐瞒不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可直接挂牌督办;对地方推诿扯皮、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行为,可直接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另一方面,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专属管辖浙江区域,可全程督察地方土地政策落地、耕地保护、执法履职情况,针对重大土地违法乱象,可直接约谈地方政府、移送问题线索,不受地方行政干预。
完善的顶层监督机制,就是为破解基层护短、执法疲软、治理失序而生。手握制度利器,就绝无任由乱象拖延、模糊、纵容的理由。
九、以真查真改,守住法治与民心底线
青华学校土地违法案,早已成为检验地方法治建设成色、基层治理能力、公职人员履职担当的试金石。
民众所求,从来不是情绪宣泄,而是真相大白、公正落地、追责到位;社会所盼,从来不是口头表态,而是摒弃选择性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坚守法治底线。
一块土地的合规与否,看的是手续、凭证、用途、后果,绝非地方口头认定;一名公职人员的履职与否,看的是依法办事、敢于碰硬、坚守底线,绝非敷衍应付;一方治理的清明与否,看的是敢不敢直面历史遗留乱象、敢不敢深挖背后保护伞、敢不敢公开结果接受全民监督。
此案绝不能继续滞留信访流转、模糊拖延。唯有启动上级提级联动核查,一次性查清土地乱象、违法事实、执法漏洞、履职失责、利益关联,公开全过程、全结果、全问责,才能真正终结“举报无效、整改悬空、追责缺位”的恶性循环。
耕地红线不容践踏,土地公权不容私用,执法公正不容偏袒,民心底线不容击穿。
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退还的足额退还、该处罚的顶格处罚、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该问责的一追到底。唯有彻底清查、从严整改、严肃追责,才能让此案成为基层土地治理的法治标杆,重塑公众对基层执法、地方治理、法治建设的绝对信任。